信息来源:健康教育科 作者: 浏览:668次 发布日期:2023-10-16
基本知识
狂犬病又称疯狗病、恐水症,临床表现为特异性恐风、恐水、咽肌痉挛、进行性瘫痪等,一旦发病几乎100%死亡。狂犬病存在于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,每年约有6万人死于狂犬病,绝大多数在亚洲和非洲。
恐水
患者因为神经受损,患者见到水、听到流水的声音,甚至提到饮水均可引起严重的咽喉肌痉挛。
怕风、畏光
亮光、噪声、触动或气流也可能引发痉挛,严重发作时尚可出现全身疼痛性抽搐。
传播狂犬病病毒的动物
狂犬病毒主要存在于哺乳动物脑组织和脊髓中,其次是唾液腺和唾液。狂犬病主要传染源包括犬科、猫科及翼手目动物(俗称“蝙蝠”)。禽类、鱼类、昆虫、蜥蛎、龟和蛇等不感染和传播狂犬病病毒,也无啮齿类或兔形目动物导致人间狂犬病病例的证据。全球范围内,99%的人间狂犬病是由犬引起,我国既往调查显示,犬伤所致占90%左右,猫伤所致占5%左右,其他致伤动物包括马、松鼠、猪、蝙蝠、猴和獾等,占不到5%。
预防控制
动物疫苗接种 通过对犬的大规模免疫可以消除狂犬病,在犬狂犬病流行区,免疫不低于70%的犬,可以防止病毒传播给人,也能阻断病毒在犬间的循环。
暴露前免疫 未被动物致伤或未接触狂犬病毒前的所有人群,均可进行狂犬疫苗的预防性接种,以下重点人群推荐接种:兽医、狂犬病诊疗人员、犬只或野生动物养殖人员、猎人、从事狂犬病毒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、疫苗生产者,以及前往狂犬病高发地区工作或旅游者,及高发地区的儿童等。
暴露后预防 在与疑似患有狂犬病的动物接触之后,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彻底冲洗伤口,而后应前往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进行科学规范的伤口处置及免疫接种,能有效降低发病率。
暴露性质和处置原则
暴露 类型 | 接触方式 | 暴露 程度 | 暴露后免疫预防处置 |
I |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: 1.接触或喂养动物; 2.完整皮肤被舔舐; 3.完好的皮肤接触狂犬病动物或人狂犬病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。 | 无 | 确认接触方式可靠则不需处置 |
II |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: 1.裸露的皮肤被轻咬; 2.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。 | 轻度 | ①尽早进行伤口局部处理; ②尽早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; ③需要时,尽早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(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、抗狂犬病血清); |
III |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: 1.单处或多处贯穿皮肤的咬伤或抓伤a; 2.破损的皮肤被舔舐; 3.开放性伤口或粘膜被唾液污染(如被舔舐); 4.暴露于蝙蝠。 | 严重 |
注:a.发生在头、面、颈部、手部和外生殖器的咬伤属于 III 级暴露。
文明养犬、远离狂犬病
犬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伴侣动物之一,文明养犬,为犬只免疫,避免犬只伤人,是养犬人责无旁贷的责任。
合法养犬:为爱犬办理登记手续,给它一个合法身份。
犬只免疫: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并做好常规体检,以预防狂犬病和其他疾病的发生。
文明养犬:家养犬建议拴养或圈养,外出须牵绳,及时清理粪便,不遗弃,做负责任的主人。
重要提醒
1. 由于本病几乎100%死亡,不论是否妊娠、哺乳或有其他疾病等特殊情况,暴露后(咬伤、抓伤等)均应尽早前往犬咬伤门诊进行规范处置,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应当越早越好。
2. 任何一次暴露后(咬伤、抓伤等)均应及时进行规范的伤口处理。
3. 动物接种疫苗是为了降低风险,但暴露后(咬伤、抓伤等)仍需尽早前往犬咬伤门诊进行规范处置。
4. 无论其本人是否曾经接受过全程疫苗接种,暴露后(咬伤、抓伤等)均应根据犬咬伤门诊评估和建议,确定接种策略。
5.关注“康泰之舟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预防接种-门诊查询”,即可查询附近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。